稅務局印花稅滯納金怎麼算
⑴ 印花稅滯納金怎麼算
法律分析:未如實按期申報的,徵收機關除追補應繳未繳印花稅、按印花稅違章處罰規定處罰外,還應按征管法規定加收滯納金,滯納金從稅務機關規定的納稅申報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具體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⑵ 印花稅滯納金怎麼算
法律主觀:
是你應交未繳的印花稅額為基數,滯納金按本金的銷數日襪斗辯萬分之五計算的,就是一萬元每日收取5元滯納金。
法律客觀:
《稅收徵收管告缺理法》第32條,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⑶ 印花稅滯納金怎麼算
法律分析:印花稅滯納金為5‰。印花稅有匯總繳納的限期,期限由當地稅務機關確定,未繳或者少繳印花稅款的,稅務機關除令其限期補繳稅款外,並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滯納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九條 納稅人違反本細則第二十二條規定,超過稅務機關核定宴態的納稅期限,未繳或伍灶者少繳印花稅款的,稅務機關除令其限期補繳稅款外,並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滯納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 同一種類應納稅憑證,需頻繁貼花的,應向當地稅務機關申請按其匯總繳納印花稅。
稅務機關對核准匯總繳納印花稅的單位,應發給匯繳許可證。匯總繳納的腔祥扮限期限額由當地稅務機關確定,但最長期限不得超過一個月。
⑷ 印花稅滯納金如何計算
印花稅滯納金應借記:營業外支出--滯納金
營業外支出核算企業發生的各項營業外支出。包括:存貨的盤虧,毀損,報廢損失,非流動資產處置凈損失,壞賬損失,無法收回的長期債券投資損失,無法收回的長期股權投資損失,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稅收滯納金,罰金,罰款,被沒收財物的損失,捐贈支出,贊助支出等。
⑸ 印花稅 滯納金
法律分析: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印花稅(或貼花)的,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徵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在應納稅憑證上未貼或者少貼印花稅票的,稅收機關除責令其補貼印花稅票外,可處以應補貼印花稅票金額20倍以下的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第七條 應納稅憑證應當於書立或者領受時貼花。具體是指在合同的簽訂時、書據的立據時、賬簿的啟用時和證照的領受時貼花。」因此,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印花稅(或貼花)的,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徵收管理法》(以下簡稱《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⑹ 印花稅的滯納金怎麼計算
法律分析:1.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百分之五的滯納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 第三十九條 納稅人違反本細則第二十二條規定,超過稅務機關核定的納稅期限,未繳或者少繳印花稅款的,稅務機關除令其限期補繳稅款外,並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百分之五的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