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印花稅的徵收憑證是怎樣的
『壹』 什麼情況下要交房產印花稅
一、房產印花稅是什麼?
1、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因採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書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2、財產租賃合同印花稅的稅率是0.1%;印花稅在「簽合同時」按合同金額繳納。合同印花稅是這樣規定的:應納稅額在一角以上的,其稅額未滿五分的不計,滿五分的按一角計算。
對財產租賃的印花稅有特殊規定:低一元應納稅額起點,即稅額超過一角但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計。
二、房產印花稅怎麼交?
交納印花稅有四種方法。
1、貼花法:由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印花票據貼在應稅憑證上,並在每枚票據與憑證交接在騎縫處蓋戳注銷或畫銷。
2、採用繳款書代替貼花法:一份應稅憑證應納稅額超過五百元的,應向當地稅務機關申請用繳款書或者完稅證完稅,並將其中一聯粘貼在憑證上或由稅務機關在憑證上加蓋完稅戳記代替貼花。
3、按期匯總繳納法。
4、代扣代繳法。代扣代繳義務人不同於代收代繳義務人。代收代繳義務人不持有納稅人的收入,無法從納稅人的收入中扣除應納的稅款。代扣代繳義務人則持有納稅人的收入,因而可以扣除納稅人的應納稅金並代為繳納。
『貳』 購房需繳納的印花稅的具體步驟是怎樣的
房需上什麼稅,多少稅
1、什麼是契稅?購房者如何納稅契稅是指房屋所有權發生變更時,就當事人所訂契約按房價的一定比例向新業主(產權承受人)徵收的一次性稅收。它是對房地產產權變動徵收的一種專門稅種。
1)徵收范圍及納稅人。主要是對個人和私營單位購買、承典、承受贈與或交換的房屋徵收契稅。
2)稅率。1997年4月23日,我國頒布了新的《契稅暫行條例》,規定契稅稅率為3%-5%。具體契稅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稅率范圍內按照本地區的實際稅務機情況確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通知,從1999年8月1日起,個人購買自用普通住宅,契稅暫時減半徵收。目前,武漢市普遍稅率在2%-3%之間。
3)免徵。為了配合國家住房制度改革,減輕城鎮職工購房負擔,財政部和國家稅務局最近聯合發出通知,通知規定對公有制單位為解決職工住房而採取集資建房方式建成的普通住房或由單位購買的普通商品住房,經當地縣以上人民政府房改部門批准、按照國家房改政策出售給本單位職工的,如屬職工首次購買住房,免徵契稅。
2、什麼是印花稅?購房者如何納稅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憑證徵收的一種稅。它是一種兼有行為性質的憑證稅,具有徵收面廣、稅負輕、由納稅人自行購買並粘貼印花稅票完成納稅義務等特點。
1)征稅范圍及納稅人。印花稅的課稅對象是房地產交易中的各種憑證。應納印花稅的憑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中共列舉了13類。房屋因買賣、繼承、贈與、交換、分割等發生產權轉移時所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便是其中之一。印花稅由應納稅憑證的書立人或領受人繳納,具體地說,產權轉移書據由立據人繳納,如果立據人未繳或少繳印花稅的,書據的持有人應負責補繳。
2)稅率和計稅方法。房屋產權轉移書據,印花科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五貼花。其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計稅金額×適用稅率。
3)減稅,免稅規定。房屋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書立的書據,免納印花稅。
4)納稅地點,期限和繳納方法。印花稅車應納稅憑證書立領受時繳納,合同在簽訂時繳納,產權轉移書據在立據時繳納。
重點提示三
整個繳納稅的程序是在簽訂時在憑證書立或領受的同時,由納稅人根據憑證上所載的計稅金額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相當金額的印花稅票,粘貼在憑證的適當位置,然後自行注銷。注銷方法是:可以用鋼筆、毛筆等書寫工具,在印花稅票與憑證的交接處畫幾條橫線注銷。不論貼多少枚印花稅票,都要將稅票予以注銷,印花稅票注銷後就完成了納稅手續,納稅人對納稅憑證應按規定的期限妥善保存一個時期,以便稅務人員進行納稅檢查。
對有些憑證應納稅額較大,不便於在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完稅的,納稅人可持憑證到稅務機關,採取開繳款書或完稅證繳納印花稅的辦法,由稅務機關在憑證上加蓋印花稅收訖專用章。
『叄』 繳納印花稅怎樣做憑證
1、印花稅屬於企業的管理費用,應該通過「管理費用「賬戶,核算管理費用的發生內和結轉。
2、會計分容錄:
借:管理費用-應交稅費-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
3、期末結轉之後:
借:本年利潤
貸:管理費用-應交稅費-印花稅
『肆』 什麼是印花稅,房產繼承徵收印花稅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一、什麼是印花稅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樹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因採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印花稅是以經濟活動中簽立的各種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營業帳簿、權利許可證照等應稅憑證文件為對象所征的稅。印花稅由納稅人按規定應稅的比例和定額自行購買並粘貼印花稅票,即完成納稅義務。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書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印花稅的征稅對象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具體有:1、立合同人,2、立賬簿人,3、立據人,4、領受人。
二、房產繼承徵收印花稅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權利、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五條規定,暫行條例第二條所說的產權轉移書據,是指單位和個人產權的買賣、繼承、贈與、交換、分割等所立的書據。
因此,繼承房屋合同的屬於第二項的 產權轉移書據。根據印花稅稅目稅率表,產權轉移書據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五貼花。
『伍』 房地產企業在預售商品房時應如何繳納印花稅
根據《抄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襲》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
在預售商品房時,如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或商品房預售合同的,應在簽訂合同時,按合同所記載金額的萬分之五計稅貼花或按月匯總繳納印花稅。
拓展資料: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
因採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
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設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依據財會[2016]22號文規定,全面試行「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後,之前是在「管理費用」科目中列支的「四小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此次同步調整到「稅金及附加」科目。
印花稅
『陸』 什麼是印花稅,房屋交易中,印花稅如何繳納
印花稅根據不同征稅項目,分別實行從價計征和從量計征兩種徵收方式。
從價計回稅情況下計稅依答據的確定;
從量計稅情況下計稅依據的確定,實行從量計稅的其他營業賬簿和權利、許可證照,以計稅數量為計稅依據。
印花稅以應納稅憑證所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和憑證的件數為計稅依據,按照適用稅率或者稅額標准計算應納稅額。
印花稅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數額=應納稅憑證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適用稅率;
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的件數×適用稅額標准。
『柒』 購買辦公樓及住宅樓所繳納的契稅及印花稅如何入賬
1、購買辦公樓的契稅,應該計入購入房產的價值。
2、印花稅計入當期損益,購房時支付的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具有預付款性質,其實際上也具有待攤費用性質,將其作為「長期待攤費用」核算,在一定期間內攤銷較為合理。
(7)房產印花稅的徵收憑證是怎樣的擴展閱讀:
性質特點:
(一)兼有憑證稅和行為稅性質
印花稅是單位和個人書立、領受的應稅憑證徵收的一種稅,具有憑證稅性質。另一金融票:53年印花稅貼方面,任何一種應稅經濟憑證反映的都是某種特定的經濟行為,因此,對憑證征稅,實質上是對經濟行為的課稅。
(二)征稅范圍廣泛
印花稅的征稅對象包括了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的各種應稅憑證,凡書立和領受這些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要繳納印花稅,其征稅范圍是極其廣泛的。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經濟法制的逐步健全,依法書立經濟憑證的現象將會愈來愈普通。因此,印花稅的徵收面將更加廣闊。
(三)稅率低、負稅輕
印花稅與其他稅種相比較,稅率要低得多,其稅負較輕,具有廣集資金、積少成多的財政效應。
(四)由納稅人自行完成納稅義務
納稅人通過自行計算、購買並粘貼印花稅票的方法完成納稅義務,並在印花稅票和憑證的騎縫處自行蓋戳注銷或畫銷。這也與其他稅種的繳納方法存在較大區別。
『捌』 房地產中的印花稅 契稅 是多少
一,印花稅
指因房地產買賣、房地產產權變動、轉移等而對書立的或領受的房地產憑證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賦。是購買一手房時繳納的,稅率是0.05%。
二,契稅
是以所有權發生轉移變動的不動產為征稅對象,向產權承受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購買一手房二手房都要交。現行契稅優惠稅率如下:
首次購房,90平米(不含)以下1%,90-144平米(不含)1.5%,144平米以上3%;
二套房契稅一律3%;
個別城市首套房契稅2%,二套房契稅4%,即未優惠的稅率。
拓展資料:
房地產印花稅
房地產印花稅是指因房地產買賣、房地產產權變動、轉移等而對書立的或領受的房地產憑證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賦。
一、特徵
房地產印花稅具有如下法律特徵:房地產印花稅是印花稅在房地產領域中適用而形成的一種房地產稅種;房地產印花稅是同時針對房地產買賣、房地產產權轉移變動以及相應的房地產產權憑證的書立與領受而徵收的稅種;房地產印花稅是通過在房地產產權憑證或有關憑證上加貼完稅印花稅票的方式進行的一次性徵收的稅種。
二、內容
1、納稅
房地產印花稅的納稅人是在我國境內書立、領受應稅房地產憑證的單位和個人以及在國外書立、受我國法律保護、在我國境內適用的應稅房地產憑證的單位和個人。
2、依據
房地產印花稅的征稅對象是特定行為,而其計稅依據則是該種行為的所負載的資金量或實物量,其中房地產產權轉移書據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書據所載金額;房地產權利證書(包括房屋產權證和土地使用證)印花稅的計稅依據則是按件計收;房屋租賃合同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租賃金額;房產購銷合同的計稅依據是購銷金額。
3、稅率
房地產印花稅的稅率有兩種:第一種是比例稅率,適用於房地產產權轉移書據,稅率為0.05%,同時適用於房屋租賃合同,稅率為0.1%,房產購銷合同,稅率為0.03%;第二種是定額稅率,適用於房地產權利證書,包括房屋產權證和土地使用證,稅率 為每件5元。
房地產契稅
房地產契稅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時,就當事人所定契約按房價一定比例向新的房屋產權人所徵收的一次性稅費。
它是針對房地產產權變動的專門稅種,也是購房過程中購房所承受的最大稅額的一次稅費,約為房價的1.5%.購買第二套住房時的契稅約為房價的3%。
契稅的減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減征或免徵: 1、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承受土地、房屋用於辦公、教學、醫療、科研和軍事設施的免徵; 2、城鎮職工按規定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的免徵; 3、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而重新購買住房的酌情予以減半或免徵; 4、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減征、免徵契稅項目。
《關於調整房地產市場若干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字〖 1999〗 210 號)對房地產市場有關稅費做出了新的規定:
1、個人購買自用普通住宅,暫減半徵收契稅。
2、關於空置商品房稅收,為了加快住房資金周轉降低金融資產風險,對積壓空置的商品房銷售時應繳納的營業稅、契稅, 2000年底前予以免稅優惠(限於 1998年 6月 30日以前建成、尚未售出的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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