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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租车位需要交印花税吗

发布时间: 2021-12-28 12:51:27

Ⅰ 租赁车位需要缴纳什么税

针对转让车位使用权取得的收入,你企业应缴纳以下税款:
1.营业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83号)规定,对具有明确租赁年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无论租赁年限为多少年,均不能将该租赁行为认定为转让不动产永久使用权,应按照“服务业———租赁业”征收营业税,营业税税率为5%,计税依据为取得的租赁收入。但对一次性收取若干年内所有租赁费收入的,属于预收性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的规定,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和商誉时,向对方收取的预收性质的价款(包括预收款、预付款、预存费用、预收定金等),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该项预收性质的价款被确认为收入的时间为准。而按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应在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2.房产税。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5〕181号)规定,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上述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是指有屋面和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经营、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根据此规定,地下车库属于房产范畴,应当征收房产税。对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按出租收入的12%征收房产税。房产税是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对一次性取得的若干年的租赁收入应按在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按规定计算缴纳房产税。
3.企业所得税。车位租赁收入组成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六)项所称租金收入,是指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同时,车位账面价值可以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依法提取的折旧费用可以税前扣除。
4.城镇土地使用税。对车位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应当按当地税务机关确定的标准,按期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5.印花税。房屋租赁合同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应按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缴纳印花税。

Ⅱ 销售无产权车位按出租交印花税按销售交增值税合理吗

销售无产权车位按出租交印花税按销售交增值税,合理
《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二)产权转移书据;(三)营业账簿;(四)权利、许可证照;(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印花税暂行条例》后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列示: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条对“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中“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如何划定?规定如下,“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咨询热点问题解答(2019年10月)第十问“企业销售无产权的车位,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解答中明确,“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企业销售无产权的车位,由于不需要到政府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注册,为此,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应贴花。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

Ⅲ 我是一般纳税人2019年4月1日我公司出租场地一小块给别的公司当停车位,我公司都上什么税。

针对这笔业务,需要缴纳增值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附加、印花税、所得税。

Ⅳ 车位印花税怎么比房子印花税多

车位印花税与房子印花税适用的税率是一样的。适用的税率为万分之五。
印花税由纳税人按规定应税的比例和定额自行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即完成纳税义务。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个人买卖房地产按交易合同记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对买卖双方征收印花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具体有:1、立合同人,2、立据人,3、立账簿人,4、领受人,5、使用人。
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具体有五类: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查设计、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它凭证;
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凭证征收,没有列举的凭证不征税。具体征税范围如下:
1.经济合同
税目税率表中列举了10大类合同。它们是:
(1)购销合同。
(2)加工承揽合同。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5)财产租赁合同。
(6)货物运输合同。
(7)仓储保管合同。
(8)借款合同。
(9)财产保险合同。
(10)技术合同。
2.产权转移书据
产权转移即财产权利关系的变更行为,表现为产权主体发生变更。产权转移书据是在产权的买卖、交换、继承、赠与、分割等产权主体变更过程中,由产权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所订立的民事法律文书。
我国印花税税目中的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共5项产权的转移书据。其中,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是指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不动产、动产所有权转移所书立的书据,包括股份制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因购买、继承、赠与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其他4项则属于无形资产的产权转移书据。
另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3.营业账簿
按照营业账簿反映的内容不同,在税目中分为记载资金的账簿(简称资金账簿)和其他营业账簿两类,以便于分别采用按金额计税和按件计税两种计税方法。
(1)资金账簿。
(2)其他营业账簿。

Ⅳ 小区地下车位需要缴税吗

如果该车位有停放车辆就需要缴税。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缴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缴纳。”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条,“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在一般情况下,对于物业服务费,无论是否居住,业主都应当自交房之日起缴纳。

因此,业主在购买了车位之后,使用车位时仍然需要缴纳一定的管理费,以用于支付停车场车位的水费、电费、维护及卫生保洁和工作人员的工资等费用。

但停车管理费与物业服务费并不完全相同,业主购买车位之后,车位属于业主的私有区域,是否需要缴纳管理费,取决于该车位是否停放车辆。

(5)公司租车位需要交印花税吗扩展阅读

地下停车位的产权归在物权法立法的时候确实有过争议。立法者也在开发商和业主之间进行过摇摆,一旦法律通过了归开发商所有,社会的反响可能会很大。所以立法以这种方式,由当事人以出售或者出租的方式来约定归谁所有。

如果说有权出售或者出租,那事先它的产权就是清晰的,这时它的所有权是归开发商的。当然了,也有些个别情况,业主在买房的时候公摊面积可能已包括了车库车位的公摊,如果能拿出这部分的书面证据,那这部分所有权肯定是归业主所有。

但是实际情况是,公摊面积都是走廊、电梯间或者是楼梯间,房子的实用率可能会非常低,这个非常少见。

至于有的时候由于车位不足,开发商可能会以很高的价格或者以竞价的方式来出售,这个属于开发商出卖方式的问题,至于以什么方式出卖,法律上并没有规定,法律上有一个基本原则“法不禁止则自由”。

因为在严重供不应求的情况下,通过这种方式能够平衡业主之间的利益和关系,法律是没有禁止的。

Ⅵ 我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里租赁90万,车位占用费18万,请问车位占用费需要交千分之一的印花税吗谢谢!

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你是否需要交车位维护费的问题: 这里的车位维护费我感觉就是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意思,这个费用,我认为应该是支付的。物业服务企业为你提供了物业管理服务,就应当支付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或者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支付相应的费用,这与房屋交付后就应当付物业费是一个道理,至于房屋交付后用与不用是你个人的问题,不影响付费。至于物业管理企业未尽义务,则应当减少价款。 其次,关于另一位业主所要承担责任的问题: 当然,他未经你同意,擅自使用你的车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其应当向你支付车位的使用费,使用费标准可以参考同样车位的租金。 至于支付的期限,你应当举证证明其使用你车位的具体时间段。

Ⅶ 车位租赁 印花税

要的。车位租赁属于财产租赁,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缴纳印花税,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Ⅷ 我是一般纳税人 2019年四月一日,我公司对外出租场地一小块给别的公司当停车位,我公司都上什么税

租金收入:营业税或增值税(内含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防洪费),企业所得税。租赁协议(合同):印花税(一次性贴花)。

Ⅸ 我公司是房地产开发商,委托物业出租车位,请问取得的车位租赁费该如何交税

这题有你智居会!

对于现实中的永久租赁,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应视同销售,缴10%增值税。

只出租地下车位的行为,因为没有发生使用权的转移,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针对转让车位使用权取得的收入,应缴纳以下税款:

1、增值税

对具有明确租赁年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无论租赁年限为多少年,均不能将该租赁行为认定为转让不动产永久使用权,应按照“不动产租赁”征收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10%,计税依据为取得的租赁收入。

(一)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其不动产为2016年5月1日以后取得,或虽然是2016年4月30前取得但其自愿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税率10%,在出租不动产所在地预交3%税款,剩余应交税款回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应就地预交的增值税=[收取的租金/(1+10%)]*3%,回机构所在地再申报缴纳的增值税=[收取的租金/(1+10%)]*10%-已经预交的税款。

一般纳税人出租的不动产系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选择简易计税办法征收率为5%。应就地预缴的增值税款=[含税销售额/(1+5%)]*5%;回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的税款=[含税销售额/(1+5%)]*5%-已预交税款

(二)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

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5%征收率。出租不动产预交税款=[含税销售额/(1+5%)]*5%;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的税款=[含税销售额/(1+5%)]*5%-已预交税款。

2、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号)规定,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上述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是指有屋面和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经营、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根据此规定,地下车库属于房产范畴,应当征收房产税。对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按出租收入的12%征收房产税。

3、企业所得税

车位租赁收入组成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六)项所称租金收入,是指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4、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车位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应当按当地税务机关确定的标准,按期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5、印花税

房屋租赁合同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应按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缴纳印花税。

Ⅹ 和物业签的车位租赁协议书要交印花税吗

和物业签的车位租赁协议书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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