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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協議印花稅

發布時間: 2024-04-17 11:00:24

『壹』 旅行公司之間簽訂的合同,需要交印花稅

判斷合同是否要繳納印花稅,稅法給出了明確的規定。明確了哪些是需要繳納的。根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的規定,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2.產權轉移書據;3.營業賬簿;4.權利、許可證照;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條規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其中,稅目表所列舉的憑證包含:購銷合同、加工承攬合同、建築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財產租賃合同、貨物運輸合同、倉儲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財產保險合同、技術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權利許可證照。這些裡面並不包含旅遊合同。

旅遊合同該繳納印花稅的話就需要依法繳納,如果不依法繳納印花稅被稅局查出來了的話,旅遊公司也會因此受到處罰的。對於要繳納印花的具體合同或是旅遊合同要繳納的稅種都有哪些,

『貳』 旅遊合同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的規定,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產權轉移書據 營業賬簿 權利、許可證照 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條規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
根據上述規定,旅遊合同不在條例所列舉憑證的范疇之列,因此,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叄』 旅遊合同要交印花稅嗎

法律分析: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第一條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第二條: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2.產權轉移書據;3.營業賬簿;4.權利、許可證照;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第三條:納稅人根據應納稅憑證的性質,分別按比例稅率或者按件定額計算應納稅額。具體稅率、稅額的確定,依照《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肆』 旅遊社應該按照規定繳納什麼稅

一、旅行社涉及的稅金有: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等。
二、稅率
消橡1、營業稅稅率5%。
2、城建稅稅率:按營業稅計算。稅率:
(1)在市區的,稅率為7%;
(2)在縣城、鎮的,稅率為5%;
(3)不在市區、縣城或鎮的,稅率為1%應交城建稅=營業稅*稅率
3、教育費附加:按營業稅的3%計算。應交教育費附加=營業稅*3%
4、地方教育費附加:按營業稅的2%計算。應交教育費附加=營業稅*2%
5、印花稅稅率
(1)財產租賃合同、倉儲保管合同、財產保險顫凳合同,適用稅率為千分之一;
(2)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貨運運輸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稅率為萬分之五;
(3)購銷合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技術合同,稅率為萬分之三;
(4)借款合同,稅率為萬分之零點五;以上印花稅計算公式:應交印花稅=合同金額*稅率
(5)對記錄資金的帳薄,按「實收資本」和「資金公積」總額的萬分之五貼花;應交印花稅=(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營業帳薄、權利、許可證照,按件定額貼花五元。
6、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不含稅收入適用稅率表級數應納稅所得額(不含稅)稅率(%)速算扣除數(元)1不超過1500元的302超過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101053超過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205554超過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2510055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3027556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55057超過80000萬以上的計算公式:應交個人所得稅=(工資總額-「個人負擔的三險一金」-3500)*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7、所得稅:應交所得稅=利潤總額*25%
8、房產稅
(1)自用房產應交房產拿洞旁稅=房產賬面原值*(1-30%)*出租房產應交房產稅=租金收入*12%
9、土地使用稅: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如下:
(1)大城市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元至24元;
(3)小城市元至18元;
(4)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元至12元。

『伍』 我家是開旅行社的。我想咨詢一下,就這個旅行社,需要繳印花稅嗎

旅行社需要繳納印花稅。

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 國境內設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 事 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旅行社的旅遊合同就是購銷合同,應該按照合同金額繳納印花稅,具體稅率是合同金額的千分之0.3。

旅行社的營業賬簿按照實收資本的千分之0.5繳納。

另外還需要對權利、許可證照徵收印花稅,一般對營業執照、不動產證、專利證等進行徵收,每件按5元標准繳納。

印花稅繳納金額比較少,稅 率比較低,但政策性比較強,建議還是按照規定繳納,防範稅 務風險。

『陸』 旅行社印花稅

印花稅按稅法列示的稅目徵收,未列入稅目的不需要納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印花稅的應稅憑證包括:購銷合同、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財產租賃合同、貨物運輸合同、倉儲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財產保險合同、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權利、許可證照。」 旅遊合同不包括在印花稅的稅目中,因此,簽訂旅遊合同的單位或個人不繳納印花稅。

『柒』 旅行社的合同用交印花稅嗎

不需要交納印花稅,以下是應稅合同,請注意第6項,如你合同內容含第6項相關內容,有可能被認定為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
1、購銷合同
2、加工承攬合同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5、財產租賃合同
6、貨物運輸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運輸、鐵路運輸、海上運輸、內河運輸、公路運輸和聯運合同
按運輸費用萬分之五貼花
立合同人
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7、倉儲保管合同
8、借款合同
9、財產保險合同
10、技術合同

『捌』 旅遊行業的合同應屬於哪類合同,印花稅稅率為多少,同一件事項和地接社與客戶的合同是否只征一次印花稅

印花稅稅目稅率表附件:

稅 目
范 圍
稅 率
納稅義務人
說 明

1
購銷合同
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 、補償、易貨等合同
按購銷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立合同人

2
加工承攬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繕、修理、印刷、廣告 、測繪、測試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攬收入萬分之五貼花
立合同人

3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包括勘察、設計合同
按收取費用萬分之五貼花
立合同人

4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立合同人

5
財產租賃合同
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 械、器具、設備等
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貼花。稅額不足一元的按一
元貼花
立合同人

6
貨物運輸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鐵路運輸、海上運輸、內河 運輸、公路運輸和聯運合同
按運輸費用萬分之五貼花
立合同人
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7
倉儲保管合同
包括倉儲、保管合同
按倉儲保管費用千分
之一貼花
立合同人
倉單或棧單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8
借款合同
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
按借款金額萬分之零點五貼花
立合同人
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9
財產保險合同
包括財產、責任、保證、信用等保險合同
按投保金額萬分之零點三貼花
立合同人
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
合同貼花

10
技術合同
包括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等合同
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立合同人

11
產權轉移書據
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權、專 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書據
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五貼花
立據人

12
營業帳簿 生產經營用帳冊
記載資金的帳簿,
按固定資產原值與自有流動資金總額萬分之五貼花。其他帳簿按件貼花五元
立帳簿人

13
權利、許可證照
包括政府部門發給的房屋產權證、工商 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
按件貼花五元
領受人

綜上所述,旅遊行業不屬於上述合同中的任何一種
故不用貼花,不用交印花稅

『玖』 旅遊合同是否要繳納印花稅

旅遊合同不需要繳納印花稅。印花稅是以經濟活動中簽立的各種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營業帳簿、權利許可證照等應稅憑證文件為對象所征的稅,旅遊合同不屬於印花稅的徵收范圍。
【法律依據】
《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
第二條
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權轉移書據;
(三)營業賬簿;
(四)權利、許可證照;
(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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